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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审计监督

第四节 审计监督



  1948年建立财经科后,设专职审计员 1名。负责全县预算内单位开支凭证的初市,按批准报销部分编制决算。将决算表与开支凭证一起送省财政厅审查,省按批准核销的凭证数额批回决算,原始凭证由省统一处理。对不符合开支范围的凭证,转回原开支单位自行处理,省不予核销。

  1951年,财政科设财政监察员1名,负责县内预算单位的财政监察。

  1953年至1954年上半年,省组织全省监察员训练,由省统一组织到各地检查。

  1954年下半年到1955年上半年,县对5个区政府进行财务检查。共查出4名有贪污行为的会计,其中1名受纪律处分,3名判处徒刑。

  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撤销监察员。1979年恢复财务监察,在财政科设专职监察员1人。

  1980年至1982年进行了关于年终奖金发放情况和工业企业跑、冒、滴、漏的检查。到1983年共检查了606个单位,查出违纪资金385万元,收缴违纪资金74万元。并没收了违反控购制度而购买的北京吉普车、摩托车、进口彩色电视机等物品。

  1983年9月,设立了东宁县审计局,行政编制8人。1983年第四季度至1984年 2月,审计局会同财政、银行等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财务大检查和企业整顿及职工工资的审查工作。在对企业调整职工工资的资金来源审查中,发现有的单位竟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用调帐等手段增加自有资金进行调整工资,并及时进行了纠正处理。

  1984年根据省、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县审计局从 4月至11月,对县食品公司及其所属的东宁食品采购站、肉联加工厂、东宁食品批发部、道河食品采购站等 5个单位1983年的经济效益和执行财经法纪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确认,食品公司及其所属的基层单位经营管理不善,财务混乱,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严重,损失浪费大,经济效益低,经营性亏损多,政策性亏损掩盖了经营性亏损的问题。经查1983年亏损总额为42.2万元,其中属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亏损11.49万元,占亏损总额的27.2%。审查出违反财经纪律,截留收入,乱挤滥摊成本费用等问题,总金额达10.3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8。6万元,已在1984年末收缴入库。在审计中与企业和主管部门配合,边审计,边整改,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建立健全制度,堵搴漏洞,加强经营管理,为改变企业面貌,提高经济效益奠定了基础。

  1985年开展了5个方面的审计和基础建设工作:

  一是对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等不正之风的调查。除在面上 203个单位进行了普查外,对问题较多,反映较大的县燃料公司、石油公司、自来水公司、县林业汽车队、石油公司汽车队、交通监理所、城建处、防疫站、东宁第一小学、水利排灌站10个重点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经调查和专项审计发现,10个单位1984年共发放奖金、补贴和实物总金额 83.39万元。奖金来源不合法的19.69万元,占发放奖金总额的23.6%。

  二是对1983、1984两年的乡镇企业投资、水产养殖补助费(含周转金),扶持贫困生活补助费、农村开荒补助费等 4项支农资金的投向管理和使用效果进行了审计。共审计了93个单位和项目,通过审计发现在支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存在问题是:在专项资金中乱支滥列事业费用和提取费用;随意借、扣专项补助费;盲目上项目,投资无效果;企业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严重,投资吃尽,周转金无法收回;财务管理混乱,会计核算不实;违反财经纪律,乱挖资金搞基本建设。

  三是对县直42个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上半年财务收支实行了定期报送审计,在这次报送审计中共查出各种有问题资金289 745元,违纪金额 27 211元。通过报送审计,对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减少和杜绝不合理开支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

  四是对1983、1984年两年的罚没款收入的收缴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整顿。同时又重点抽查了公安局,物价局、交通监理所、计划生育办公室等 4个单位。并对检查出的问题按国家政策规定作了纠正处理。

  五是为配合全县财务大检查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搞好整顿纪律、端正党风工作,先后对县粮食局、商业局、煤炭公司、发电厂等 4个单位进行了财经法纪审计。通过审计发现,财务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法制观念淡薄、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普遍存在。对上述 4个单位共查出违纪金额1 284 500元,其中应上缴财政金额为290 888元,到1985年末已收缴入库金额135 6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