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1969
1965—1969
1965年
1月14日 中共青冈县委组织全县党政干部和群众学习中共中央发布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二十三条)。
3月26日 召开中共青冈县第四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历时4天。
4月 县委书记魏忠财离任,王德普继任。
6月 县委、县人民委员会召开四千人大会,树立“百面红旗”单位。
11月 青冈县社教工作团赴海伦县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是年 将县委基点工作队改为政治工作队。
1966年
2月 青冈县的社教工作团去望奎县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5月 撤销县委政治工作队。
6月 开始搞“文化大革命”。青冈一中学生首先贴出声讨“三家村”的大字报。
8月 青冈一中开始停课闹革命,成立“红卫兵”组织,走向社会,以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名义,扒了南门楼,砸了基督教堂,烧戏装并烧了一些古典书籍。
9月 县城各“造反”组织在体育广场召开万人大会,“炮打”中共青冈县委。
9月 国务院农垦部副部长肖克来青冈县视察“文化大革命”运动,并在党校礼堂向副局级以上干部讲了话。
1O月 全县各中小学校停课闹革命。
11月 县城各系统成立一百多个“造反团”,农村成立了二百多个“造反团”参加人数共达12400人。
1967年
2月 黑龙江省军区派来的军队干部和青冈县人民武装部奉命“支左”,实行“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
2月27日县公安局以所谓现行反革命的罪名,逮捕了一中教师陈东昌。以此事件为导线形成了“革”与“保”两大派。
3月1日 县直机关“红色造反团”联合工交、财贸、文教等部分造反团,召开炮打县委司令部大会,批斗了县委书记、县长和各级领导干部。从此,全县党员停止了组织活动。
3月5日 “六·二○”造反团呼吁公安局不应无故拘捕陈东昌,并与“红色造反团”发生冲突,即所谓“三·五”事件。
3月7日 “六·二○”造反团2000人去公安局要求释放陈东昌,并和公安局的造反团发生了冲突,即所谓“三·七事件”。
3月16日 在“支左”解放军的支持下,以县委、县人委两大“红色造反团”为主,联合召开夺权大会,罢了县委书记、县长的官。成立临时接管委员会,夺了县委、县人委的党、政、财、文大权,砸烂其工作机构。
3月28日 临时接管委员会在县城召开万人大会,宣布成立军,干、群三结合的青冈县革命委员会,许有志任主任。
8月 青冈县发电厂停办。青冈县由齐齐哈尔一—富拉尔基——安达国家电网供电。
是年 在原编织社钢丝绳车间的基础上,建立青冈县电线厂。
1968年
1月18日青冈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机关实行军事管制。
3月 县革命委员会在全县“清理阶级队伍”。
3月 全县大搞“忠字化”和“红色海洋”活动。
6月 县城各“造反团”在体育广场联合召开批斗大会,批斗了领导干部和群众400人。
10月 县革命委员会在劳动公社东发大队抓一起“阶级报复案”。1978年给予平反。
是年 县革命委员会组织工人、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城乡中小学,参加管理学校。
是年 县革命委员会在民政公社文治大队抓了一起“反共救国军”的案件,涉及了3个公社10个大队的162人。
是年 青冈县首批知识青年473人到农村插队劳动,除289名去国营农、林、牧场集体插队劳动外,其余184名分别到中和、祯祥、兴华、民政、德胜等公社青年点参加劳动,
是年 青冈县培养、输送到齐齐哈尔市体工队的女子速滑运动员姜玉凤去挪威、冰岛两国参加滑冰比赛。
是年 建立青冈电机厂。
是年 青冈县遭受旱灾、风灾,受灾面积达1140992亩。
1969年
6月 县革命委员会主任许有志离任,孟传生继任。
同月 成立中共青冈县革委会核心小组。
9月29日 成立青冈县“五·七”干校。县革委会将原县委、县人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干部和中小学教师、医务工作者等150名,分别下放到胜利水库和商业牧养场两处“五·七”干校劳动改造。
11月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黄永胜来青冈县视察人民防空战备工程。
是年 在县城西北角建成轴承厂。
是年 “清理阶级队伍”结束。在全县造成192起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