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建置第一章 历史沿革 据《黑龙江志稿》记载,青冈县域从古代起就是
清光绪二十三年至二十八年(公元1897——1902年)六年间,清政府采取旗民兼放政策,大兴垦务,柞树岗地方正式出放大量官荒,大批汉族移民由热河、奉天、吉林等处源源而来。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放青冈东坡、福禄、祯祥、五里夹荒等段荒地,移民日多,凿井建房,通肯河右岸人烟逐渐稠密,已达设治条件。黑龙江将军达桂、副都统程德全遂于光绪三十年十一月初三日(1904年12月9日)向清政府奏请“添设地方各官,以资治理”。摺中奏曰:“……柞树岗则设知县一员,名青冈县,并设巡检兼典史事一员,隶海伦厅属……”旋于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905年1月29日)朱批允准,在柞树岗建立青冈县。首任知县海昌,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十月来县司事。清宣统元年(1909年),青冈县由海伦厅改为海伦府管辖。
民国2年(1913年),县署改为行改公署,知县改为县知事,隶属黑龙江省龙江道。民国17年(1928年)废道,青冈县直辖于省。同年改县行政公署为县政府,县知事改为县长。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了东北三省,成立了伪满洲国。大同2年(1933年)2月,青冈县成立伪县公署,属黑龙江省管辖。康德元年(1934年)12月1日成立滨江省,青冈县划归滨江省管辖,一直到1945年东北解放。
1945年11月25日,成立青冈县政府,隶属松江省。
1947年2月7日黑龙江省和嫩江省合并称黑嫩省。青冈县属黑嫩省第三专区,专署设青冈县。
1947年9月7日黑嫩省撤销,恢复黑龙江、嫩江两省。第三专区撤销,青冈县属黑龙江省所辖。
1949年5月15日,黑、嫩二省合并称黑龙江省。青冈县归属黑龙江省。
1954年黑龙江省与松江省合并称黑龙江省,青冈县为黑龙江省所辖。
1956年3月6日省设嫩江专署,青冈县划归嫩江专署。1960年4月26日青冈县划归松花江专署。1965年6月4日青冈县划归绥化专署,直至19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