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解放后的行政区划 青冈县于1945年11月成立了县政府。
1946年分八个区。一区居县城,二至八区为农村医。
1948年7月,全县八个区划为十二个区。一区为县城,二至十二区为农村区。
1949年,青冈县政府改为青冈县人民政府。
1955年,青冈县人民政府改为青冈县人民委员会。十二个区改为按地名称呼。一区为城区,二区为长发区,三区为双福区,四区为向阳区,五区为中和区,六区为祯祥区,七区为福禄区,八区为兴华区,九区为太平区,十区为东坡区,十一区为柞岗区,十二区为芦河区。
1955年4月,城区改称青冈镇。
1956年3月,全县12个区,划为29个乡镇。即安乐乡、民主乡,爱国参,兴华镇,光明乡、庆华乡、东兴乡、新农乡、新生乡、祯祥镇、连丰乡,庆丰乡、永丰乡、建设乡、中和镇、幸福乡、合作乡、芦河乡、和平乡、福兴乡、五星乡、德胜乡、柞岗乡、劳动乡、乐园乡、互助乡,民政乡,文治乡和青冈镇。
1958年8月,城乡29个乡镇合并成13个乡镇。
1958年9月,全县13个乡镇改为13个人民公社。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人民委员会瘫痪。于1967年3月28日成立了青冈县革命委员会。全县13个人民公社相继建立了革命委员会。
1970年1月成立城郊人民公社。
1974年12月从13个公社中增划出跃进、连丰,致富、幸福、永胜5个公社。全县18个农村人民公社,1个城镇公社。有:芦河人民公社、柞岗人民公社、民政人民公社、德胜人民公社、兴华人民公社、民主人民公社、劳动人民公社、建设人民公社、和平人民公社、中和人民公社、祯祥人民公社、新村人民公社、跃进人民公社,连丰人民公社、致富人民公社、幸福人民公社、永胜人民公社、城郊人民公社、青冈镇人民公社。
1980年9月,将青冈县革命委员会改为青冈县人民政府。同时,将青冈镇人民公社改为青冈镇人民政府,其它公社革命委员会改为管理委员会。
1981年9月,在全省地名普查中,有6个公社更名。致富公社改名为富民公社、民主公社改名为迎春公社、红旗公社改名为永丰公社、跃进公社改名为互助公社、幸福公社改名为昌盛公社、永胜公社改名为北兴公社。
1984年将公社改为乡,生产大队改为村,生产队为自然屯。全县共有13个乡,6个镇,225个村,867个自然屯。
伪满洲国时期县城全图 194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