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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下序

第二十篇 卫生

篇下序


  青冈建治前,地处偏僻,人烟稀少,村屯疏落,无医无药。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建治后,外地游医、药商郎中才开始迁入。光绪三十三年 (1909年)全县有中医31人。
  民国年间,县城的药店里仅有少数中医坐堂待诊。人民由于生活贫困,生病之后,无钱求医讨药。
  伪满日伪统治时期,卫生事业更无人过问。伪满康德 8年(1941年)——11年(1944年),日本人在县城成立了中药配给组合,实行药品配给制,因缺医少药,致使疫病流行,死亡率很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设立卫生科,各区设卫生助理,贯彻执行党的卫生方针政策,管理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治等工作。到1975年,县、社、队层层建立了卫生院或卫生所,加强了预防措施,经常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使传染病的发病率大幅度下降,地方病基本得到了控制,新法接生也得到了普及,医护水平不断提高。1985年县医院诊断符合率95%,治愈率77.5%;病死率仅占1.5%。由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大力开展,人口自然增长率已下降到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