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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劳卫制

第二节 劳卫制


  1955年,开始在全县中小学和机关团体中开展“劳卫制”(劳动卫国制度)锻炼活动。1957年,对全县4800名中小学学生进行测试,一级合格的252人,二级合格的740人,少年级合格的2243人。凡合格者均发了证章和证书。1958年后“劳卫制”锻炼向企事业单位和农村人民公社发展,逐渐在全民中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