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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嫖妓

第三章 陋习

第一节 嫖妓


  青冈县在民国14年(1925年)以前即有人开设妓院。嗣后县知事靖国儒来县执政,大力整修市容,振兴商业,遂于县城南西二道街划成妓院区,于西二道街口高悬横牌“平康里”(即妓院区)。“平康里”当时有妓院40家,至伪满时期,仅剩妓院10家。地主、官吏、豪绅、富商经常出入妓院。
  妓院中的妓女大都为贫家女孩,或为父母出卖,或为他人诱骗,或因吸鸦片成瘾不能自拔而陷入苦境。妓女们每日咽泪装欢,依门卖笑,被迫卖身度日。
  1945年解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权取缔妓院,从苦海中获得解放的妓女都已寻夫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