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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吸毒

第二节 吸毒


  日本侵略者为了对中国人在精神上麻痹,在身体上摧残,在青冈设立大烟馆,诱使人民吸鸦片。伪满康德9年(1942年)统计、日本人在全县建立烟膏制造所1处,大烟馆6处。另外,尚有三十余家私人烟馆。全县受害吸烟者就有2900人,占成年人的2.9%,每年吸食鸦片达835市斤。
  1945年解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权,严禁开办烟馆,对私下贩毒者给予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