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貂皮生产
第二节 貂皮生产
黑龙江上游一带是天然的大貂场。这里出产的貂皮,早就闻名中外。在清朝貂皮又是十分名贵的。因此,中外统治阶级看中了这个“贡貂之所”,“貂皮之乡”。其后果是带来了清朝政府进行空前的剥削,沙皇侵略军进行空前的掠夺,造成了紫貂的一场浩劫,几乎濒于绝灭。
一、封建统治阶级的残酷剥削
清政府对这里的貂皮勒索采取的主要形式是纳贡和派谙达(官兵) 征收。纳贡地点不断变换,后来主要集中在齐齐哈尔。届时布特哈、兴安城属下的达、鄂族人都来这里缴纳贡品。这是一种残酷的剥削方式,剥削的数量也是惊人的。“咸丰以前五月纳貂之期,各帮大会于齐齐哈尔城,卓帐荒郊,皮张山积”。“布特哈无问官兵散户身足五尺者岁纳貂皮一张,这是定制”。据光绪八年将军文绪奏定:兴安城,“两城官兵共纳貂皮四千二十张”。贡貂的情形是这样的:每年五月“布特哈官兵悉来齐齐哈尔纳貂互市,瑷珲、墨尔根、呼伦贝尔、呼玛等地俱赴会,谓之楚勒罕,重盟会也”。将军副都统坐堂上,协领与布特哈总管分东西席地坐,中陈貂皮,详细而去取之,甲乙既定,钤小印于皮背封贮备进,然后即掷还之皮,而皆削一爪。如皮背无印而四爪全者私货也。事干例禁,人不敢买。贡貂有一等、二等、好三等、寻常三等之分。嘉庆十五年选定一等四十二张,二等一百四十张,好三等二百八十张,寻常三等四千九百四十三张。
“贡貂”主要指的是编入八旗的人,对不编入八旗的达斡尔、鄂伦春二族人民,清朝统治者派遣“谙达”到山上去征收貂皮。同时“谙达”又兼做包商人。达斡尔、鄂伦春族人民的生活必需品,包括粮、盐、铁、马、子弹等,都由“谙达”运上山去包卖。而他们猎取的貂、狐贵物都归“谙达”收购。这种贵卖贱买的不等价交换,剥削极为严重。而且他们供应的粮食、子弹都不足数。而猎获的皮张如不足数,便作为欠债。“谙达”可以拿马匹、衣服等任何东西抵偿,以至肆意打骂欺凌二族人民。
在缴纳买卖貂皮的过程中,达、鄂等各少数民族不断地反抗这种不合理的纳贡和“谙达”制度,有的隐匿深山,拒不交纳。兴安城规定的四千二百张,有时只能收缴八百多张,就是一例。据《黑龙江外记》载,有一年在齐齐哈尔纳貂,由于挑选严酷,大量的貂皮都被掷还,掷还的并不归自己出售,而是官府一律给九钱银子的贱价收购。纳民本来就敢怒不敢言,可是将军副都统及其手下的大批属员还要进行额外的勒索敲榨。纳民不仅要供给他们帐棚马匹,还要供给牛羊酒肉,设宴招待他们。纳民忍无可忍,在达斡尔族副总管奇三的带领下群起反抗。但不幸被将军率兵镇压下去。后来奇三被逼上书,皇帝采取了各打五十大板的态度,“将军副都统以下皆论罪”,奇三因为“越分上书被判充军伊犁做苦役”。奇三在未上告之时,曾“请于其母。母曰:救一部出汤火,即死不辱汝父,吾何恨?”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纳民对这种制度的仇恨和反抗精神,视之如汤火,抗之不畏死。光绪八年(一八八二年)清朝统治者被迫废除“谙达”制度。宣统元年,贡貂制度也不得不取消了。
二、沙俄入侵者的掠夺
沙俄从一六四三年起,在呼玛一带同黑龙江中下游一样,都是采取掠夺的形式抢劫貂皮。在枪口下,强迫达斡尔、鄂伦春族人民缴纳“毛皮税”。这同清政府“名正言顺”的纳贡形式在本质上并无差别,但在表现形式上则更为凶残暴戾。波雅科夫、哈巴罗夫等匪徒视貂皮重于人命,有抗拒不缴者,就杀人越货。他们所掠夺的千百万张貂皮是用屠杀千百万中国人的血的代价换取的,每张貂皮的毛孔,都渗透着中国人民的血滴。这些侵略者从中国掠夺去了多少张貂皮,由于没有历史资料的详细统计,所以谁也无法计算出来它究竟有多少。但是,从一些零星的统计中,我们还可以看出这一惊人数量的片鳞只爪。一六四四年冬天,波雅科夫等人曾在飞牙喀族聚居地区,以卑鄙的手段绑架到三个人质,借此勒索到一千一百张貂皮。一六四六年春,波雅科夫回到雅库茨克,带给新上任的雅库茨克统领普什金的见面礼,其中就有四百八十张貂皮、六个皮筒。这些当然只能算是一个证据。一六五三年,哈巴罗夫被没收的俘获物就有价值一千五百卢布的皮袄和貂皮袍。阿尔巴津贼堡的沙俄士兵一次向他们的督军索取四千卢布的薪饷,建议把皇家的貂皮变卖,把所得钱充作薪饷发放。这仅仅是挂一漏万的两个很小的数目。因此,沙俄资本主义发展的原始积累,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靠发中国的貂皮财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