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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鸥浦县的建立

第三节 鸥浦县的建立


  鸥浦原属呼玛县管辖的一个村庄。民国三年七月一日,黑龙江省政府训令,呼玛县属地倭西门(现在鸥浦公社境内的老街基岛),设呼玛县佐。
  民国十八年(一九二九年)四月十六日,黑龙江省政府令,呼玛县属地倭西门县佐,改为鸥浦设治局,地点仍在倭西门。同一天,黑龙江省政府又旋复训令,将鸥浦设治局改升为丁等县,即鸥浦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