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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驻呼玛镇守边疆的军队

第四节 驻呼玛镇守边疆的军队


  民国期间,当时的统治阶级为了镇守边疆,防止外敌入侵,在呼玛境内驻扎了一部份军队。这些军队直属其上级军事领导机关直接指挥。根据局势需要,驻军调动频繁,有增有减。民国元年二月驻奇雅河、永安山之边防队三营,骑兵一百零二名,步兵一百二十名,调至漠河遣散。卡带部、书记、护目等七名,由漠河开赴黑河。民国二年六月七日,边防营双统领将驻连崟防队带回黑河。
  暂编黑龙江陆军第一混成步兵第一营于民国六年驻防漠河,营长朱长惠亦称常管带,于民国八年三月二十八日调离。四月一日新任营长张金堂到差任职。
  东北陆军二十团二营八连于民国十六年五月,驻防金山镇。
  东北陆军二十团一营三连于民国十六年五月,驻防倭西门。
  东北陆军二十团二营八连一排于民国十六年五月末,驻防古站。
  东北陆军二十团二营八连二排于民国十六年五月驻防湖通镇。
  东北陆军步兵第一团第二营于民国十八年驻防金山镇。
  边防保安队第七中队士兵二百四十余名,于民国十九年三月驻防呼玛。
  边防保安队第八中队士兵二百三十余名于民国十九年三月驻防鸥浦。
  边防保安队第九中队士兵二百三十余名于民国十九年三月驻防漠河。
  驻呼玛陆军七团一营于民国二十一年三月调走三连,只留第一连,连长孙喜清。
  民国二十一年四月九日黑河市政筹备处训令:
  (一)黑龙江省黑河警备司令部马主席(36)面谕,库玛尔路山林游击队归瑷珲县政府,改编为保安团,归库玛尔协领公署就近指挥。
  (二)原驻呼玛之栖林游击队,骑兵第一、二两队,均归呼玛县政府,改编为保安团,归该县直接指挥。
  (三)原驻鸥浦二十一站之栖林游击队骑兵第三队,归鸥浦县政府指挥,改编为保安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