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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商业

第九节 商业


  日本侵略者侵占呼玛、鸥浦、漠河三县之后,积极开采黄金,掠夺木材,从内地招募大批采金、伐木、流送工人,使三县人口一度增加。人口的增加,采金业的再度兴起,林业的大量开发,促进了商业的发展。当时日寇在边疆地区立足未稳,对三县的商业和市场的控制尚属薄弱,因而使三县之内的私人商业没有受到更大的排挤,这些就是呼玛等三县商业在日本统治初期有一定振兴的原因。
  一、商店
  据满洲国康德三年统计,漠河县城有商店十三家,鸥浦县城有商店十家,呼玛县城有商店八家,金山镇有商店十七家,湖通镇有商店三家。经营项目多为日用百货和食品糕点等。现将满洲国康德三年各县商店情况调查表记载如下:

  漠河县城商店统计表
  康德三年
      单位:元



  鸥浦县商店统计表
  康德三年
        单位:元



  呼玛县呼玛镇商店统计表

  康德三年
        单位:元



  金山镇商店统计表

  康德三年
        单位:元



  续表



  湖通镇商店统计表

  康德三年
        单位:元



  当日本帝国主义者做好政治统治安排之后,便使足气力,完全把三个县的商业和市场控制在自己的手中,许多中小商店破产关闭,几户较大商店资金也显著减少,为日寇完全控制。
  二、秋林公司
  康德四年哈尔滨秋林公司派员到漠河、鸥浦设置秋林分公司。秋林公司的经理都是白俄罗斯人。秋林公司专营鄂伦春民族买卖,收买鄂族猎获的各种皮张和野生动物肉,收买鄂族采集的各种土特山产,收买鄂族捕捉的各种鱼类,同时销售苏联货物。
  秋林公司用二种形式进行收购。一种是守门待客,坐店收购,另一种是约定日期,指定地点,派人进山去收购。收购皮张有貂皮、水獭皮、猞猁皮、灰鼠皮、犴皮、鹿皮等;药材有鹿茸、鹿鞭、鹿胎、熊胆、麝香等;山产水产品有鹿尾、鹿筋、飞龙、大马哈鱼、熊掌、狍肉、犴肉、鹿肉、熊肉、野猪肉、各种鱼类,均以廉价收购。而秋林公司卖给鄂族枪支、弹药、香烟、白酒以及生活用品,价格却十分昂贵,低价收高价售,巧取欺骗,大发其财。
  康德十年,日寇将秋林公可全部接管。
  日寇在经济上采取严格控制的手段,垄断商业,控制市场。满洲国初期,日寇在呼玛、鸥浦、漠河,企图通过商业,牟取暴利,积累资金,增加收入,梦想用日货抵制国货,实行商品垄断,推销日货。日寇不断将日货运至呼玛、鸥浦、漠河,大量倾销。商店卖的日常生活用品和日常使用的家具、锅碗勺盆叉、布匹服装、烟酒糖果,以及咸菜大酱、调味酌料等,也都是从日本运来的。这时商业比较兴旺。日寇为了加强垄断,进一步控制,搜刮更多的财富,采取敲骨吸髓的办法,于康德五年成立小卖联盟,凡是日常生活必需物品,都实行配给。有的商店代卖配给品,大部分商店靠自己进货。品种少、利润低、销路窄,商业逐渐趋向衰落。后来,由于大东亚战争屡遭失败,日寇经济危机。日本的日常生活用品尚且满足不了国内人民生活需要,自然没有货物再往满洲国运输,致使商业货源断绝,商品奇缺,商店只能卖一些香头纸码、零星杂货和当地土特产品,连更生布都实行配给,不许随便买卖。市场萧条,商店不但无货可卖,而且苛捐杂税繁多,负担过重,许多商店破产倒闭,商人失业,因之,商业衰落不振。至“九三”光复时,三县只剩几家商店苟延残喘。
  三、服务行业
  满洲国初期,由于采金业的大发展,木材大量开采,流送木排数量增多,采金、伐木、流送等工人增多,促使边疆各项服务行业也相应发展起来,以满足人民生活需要。这一时期服务行业比较兴旺。从康德三年统计数字即可以看出。

  呼玛县呼玛镇服务行业统计表

  康德三年调
       单位:元



  呼玛县金山镇服务行业统计表

  康德三年调
         单位:元



  续表



  鸥浦县服务行业统计表

  康德三年调
       单位:元



  续表



  漠河县服务行业统计表

  康德三年调
         单位:元



  呼玛、鸥浦、漠河三县,兴旺一时的服务行业,由于日寇在太平洋战争中节节失利,迫使其黄金生产走下坡路,木材采伐大量减少,因此,采金、伐木工人失业外流,加之原材料的缺乏,商品减少和统治阶级的敲榨勒索,致使服务行业日渐萧条,有的处于奄奄一息,有的关门倒闭。
  四、小卖联盟
  日寇为了控制中国经济命脉,实行了经济统治,在康德五年于呼玛、鸥浦、漠河三县先后设立了小卖联盟,它是执行经济统治的专卖机构。人民日常生活需要的油、盐、米、面、布匹、棉花、烟、酒等等,均为专卖物资,实行配给制。呼玛县的商店东永茂、三盛号,鸥浦县的商店万发源,漠河县的商店永太合,都是小卖联盟的代办处。配给办法各县不一。日本人、警察特务享受特殊配给,直接到小卖联盟去领。漠河县职工、居民一律到代办处去买。鸥浦县职工到鸥浦县公署用度股去买,居民到代办处去买。呼玛县无论职工、居民都必须到小卖联盟去买。各县农村居民领配给也必须到指定代办处去买。
  配给标准,每人一月配给口粮二十五斤,其中面粉五斤,橡子面五斤,其余是粗粮。豆油二两,纸烟三合(小孩不给)。一年配给棉布七尺,胶鞋一双。鸡、鱼、肉、蛋不配给,更不许私自买卖。
  农村只配给豆油、盐。交出苛粮者,按比例配给棉布和胶鞋。日本人吃大米,中国人若是吃大米饭,被警察特务查知,就是“经济犯”。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寇积极扩军备战,筹集战争所需物资,拼命压缩配给标准。每人一月只配给十八斤口粮,其中面粉五斤,橡子面五斤,其余配给粗粮。漠河县连五斤面粉都供不应求。没有棉布,配给更生布,又名麻袋布,胶鞋也不配给了,弄得人民吃不上,穿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