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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粮食商业

第四节 粮食商业


  粮食商业是我县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专门从事粮、油商品分配和交换的经济部门,又是粮食管理行政单位,实行政、企合一。
  三十年来在粮食流通的各个环节中,加强了政治观点、生产观点和群众观点,及时掌握了全县粮食产、销、余、缺,有计划地组织了平衡;积极贯彻了党的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实施统购统销的业务活动;开辟了统一的粮食市场,稳定了粮食物价,保证了人民生活,活跃了国民经济;在全县工农业生产发展基础上,经过三十年来的发展过程,它已在粮食流通领域中显示出了强大的经济力量。
  为了加强粮食工作的领导,一九五二年末由财粮科,分出成立了粮食科。有职工二十三人,下设一个粮站,一个粮食供应部,随着我县建设事业的发展,人口增多,粮油购销量日益增多,一九五四年将粮站、粮食门市部改为独立核算单位,粮食科下设购销、人秘、计统、财会各股。本着“就近取粮,就近供应”和“一般分散,适当集中”的原则,及有利经营管理,节约费用的要求,一九五四年成立了鸥浦粮库,负责鸥浦以上五个乡的粮油购、销、调、存工作。一九五七年又成立了漠河粮站。粮食收购量的增多,加大了呼玛粮站的储备量,因此于一九五六年改为呼玛粮库。一九五八年,粮食科改称粮食局。一九五七年为做好林区职工的粮食供应,同年在塔河建立粮食分局,一九六○年将鸥浦粮库移设在三合站并改称三合粮库,归塔河粮食分局领导。一九六二年撤消塔河分局,三合粮库也于同年合并于鸥浦粮站。一九六○年成立了开库康公社粮站,一九六一年成立了金山公社粮站,一九六二年成立了兴安公社粮站,一九六三年成立了兴华公社粮站,一九六四年成立了三卡公社粮站,一九六九年成立了十八站粮库,粮店和制粉车间。同年建立了兴隆公社和东方红公社粮站,一九七○年建立了依西肯公社粮站,一九七六年又建立了加格达河粮库。由于城镇人口不断增加,为控制城镇粮食销量,加强城镇粮食册籍管理,一九六○年成立粮食管理所,一九六三年粮食局改为粮食科。随着城镇粮油销量逐渐增多,扩大了供应机构,一九六六年将呼玛粮食供应部改称第一粮店,同年又增设了第二粮店。一九六六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结束后,将粮食科并入财贸办公室,一九六七年三月在“文化大革命”中,财贸办被夺权撤消,成立了呼玛县粮食公司革命委员会,下设购销、秘书、计财、仓储工业股,到一九七○年初又恢复县粮食科,根据农业的发展于一九七八年改为粮食局,同时设十八站粮食分局。由于粮食商业的发展,到一九七九年末共有固定职工二百一十七人,集体职工一百二十七人,总计三百四十四人。形成了遍及城乡的粮食商业网。
  一、粮食商业的业务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在国家计划统一指导下,根据粮油生产需要情况,及时地有计划地组织了全县粮油购销活动,合理安排了粮油流转环节,安定了人民生活,开展了粮食节约活动,全面完成了国家粮油商品流转计划。

  恢复时期粮食供应、征购表
           单位:万斤


  说明;足销粮即国家给农村的返销粮

  这个时期的粮食工作,城镇粮食供应由县贸易公司管理,农村由供销社自收自销。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国家从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始,对粮食实行了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政策。即:
  在农村向余粮户实行粮食计划收购的政策;
  对城镇居民和农村缺粮户实行粮食计划供应的政策;
  实行由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严禁私商自由经营粮食的政策;
  在中央统一管理之下,由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管理粮食政策。
  以上四项政策,统称为粮食统购统销。
  我县粮食统购统销是从一九五三年末开始的。粮食征购,由县政府的财政部门负责,公粮仓库的三名同志负责接收保管,贮存量每年在二百万斤左右,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一九五三年财政部门的粮食业务转交给了粮食商业,形成了统一的粮食收购系统。城镇粮食销售由贸易公司供应,农村由供销社自收自销。一九五四年到一九五五年,农村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主要依靠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深入农村,发动群众民主评议的办法,来完成国家粮食统购任务。城镇粮食供应工作采取凭证限量做法。一九五五年国家发布《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和《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这两个办法是对粮食统购统销工作的总结,又是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重要发展。

  “一·五”时期粮食供应、征购表
              单位:万斤



  城镇粮食定量供应包括居民口粮供应,工商行业用粮供应,饲料粮供应。居民口粮供应,按人定量,归户计算,凭证凭票供应。
  一九五七年新建了粮谷加工厂,有职工二十一名,产值三十一万元,加工面粉七百二十吨,玉米八十三吨,豆油十四吨,保证城镇的供应工作。
  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一九五七年十月,国家发布了《粮食统购统销的补充规定》。提出了国家对于粮食的分配,在长期内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实行以丰补欠保证国家正常的粮食收入,严格控制粮食的销售。从一九六○年起对生产队交售粮食每人平均超过一定数量的部分,实行百分之十的加价奖励。一九六一年粮食统购价提高了百分之二十四。
  这个时期,我县遭到了黑龙江、呼玛河三次洪水的袭击,农业生产损失很大,粮食产量大幅度下降。党和国家从外地调拨大批粮食供应城镇、农村,保证了人民生活的安定,农业生产的发展。

  “二·五”时期粮食供应、征购表
              单位:万斤



  我县粮食生产主要是小麦,其次是大豆和部分杂粮,在贯彻有啥吃啥的原则下,百分之八十供应面粉,全部由粮食工业加工,促进了我县粮食工业的发展。

  “二·五”期间粮食工业统计表
              单位:吨、元



  三年调整时期。从一九六五年开始对生产队交售粮食每人平均超过一定数量的部分,实行百分之十二的加价奖励,同时实行了粮食征购一定三年的政策。“三定”即定产、定购、定销。

  三年调整时期粮食供应、征购表
              单位:万斤



  随着我县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提高和供应人口的增加,粮油工业生产得到不断增长。一九六二年主要产品面粉年产量为一千三百零四吨,一九六五年为一千九百五十四吨,提高百分之四十九点八。工业总产值提高百分之三十三点三,劳动效率提高百分之二十三,取得较好成绩。

  三年调整时期粮食工业统计表
              单位:吨、元



  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实行征购任务一定三年,当时给我县小麦一定三年任务为二百四十五万斤,签订合同的只有五个公社一个农场。其中三卡公社八十万斤,荣边公社八十万斤,金山公社四十五万斤,兴华公社二十万斤,鸥浦公社十万斤,江湾农场十万斤。
  一九六六年提高粮食统购价百分之十七,取消了加价奖励。

  “三·五”时期粮食供应、征购表
              单位:万斤



  从一九七○年开始全县有储备粮十六万斤。
  在“三·五”时期,粮油工业的设备,制粉有两台半磨粉机,三台晃罗,制米一台自制磨机,三台中桶米机,制油八眼人力螺旋榨。一九六九年改成挑担罗二台。粮油工业生产逐年提高,一九七○年面粉生产比一九六六年提高百分之三十九点四,工业总产值提高百分之三十四。

  “三·五”时期粮食工业统计表
              单位:吨、元



  一九六九年为了减少非生产人员,将厂、库、店合一管理。
  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从一九七一年起实行粮食征购“一定五年”超购部分加价百分之三十的办法,当时省、地分配我县征购任务为二百五十万斤,其中小麦二百万斤,大豆五十万斤。一九七五年调整为二百九十四万斤,其中:小麦二百四十四万斤,大豆五十万斤。
  
  “四·五”时期粮食征购任务
              单位:万斤



  “四·五”时期粮食供应、征购表
              单位:万斤



  “四·五”时期粮食商业主要指标
              单位:万斤、万元



  “四·五”时期粮食工业统计表
              单位:吨、元



  一九七四年向国家交粮一千一百二十五万斤,从此全县结束了吃外调粮的历史。
  粮食商业经营量由一九七一年的三千六百七十五万斤,到一九七五年增到八千四百一十五万斤,万斤费用逐年下降,粮食企业亏损也逐年增多,劳动效率每人由一九七一年三千七百万斤,到一九七五年增加到四千八百万斤,每人增加十一万斤。
  从一九七一年开始厂、库、店分开,加工厂独立核算。
  一九七一年制油车间开始更新,建砖瓦厂房四百四十平方米,设备由笨重的人力螺旋榨改为十台液压机榨,一台四节锅,一台长炒锅,一台碾子。日处理原料十吨。
  一九七一年面粉产量一千四百吨,总产值五十二万元,一九七五年面粉总产量提高到二千三百二十二吨,提高百分之六十五点九,总产值提高百分之一百一十五点四。
  一九七三年以前,只有八台人力榨,豆油单位成本五百至六百多元,从一九七四年新安装十眼机制榨,成本降低到四百元左右。
  第五个五年计划的前四年,从一九七九年开始省、地分配我县一定五年任务增加到五百万斤,其中小麦四百七十万斤,大豆因连年早霜,由原一定三年五十万斤调到三十万斤。

  “五·五”时期粮食定购任务
             单位:万斤



  为了促进农业生产,活跃城乡市场,根据全国粮食会议精神,经省革委同意,从一九七八年秋粮上市,对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在完成一定五年任务和按政策完成超购任务后,试行粮食、油料议价收购和议价销售,对国营农场不实行粮油议购。一九七八年全县议购粮为二百七十九万六千斤;一九七九年为四百九十一万六千斤。

  粮食议购表
              单位:万斤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发展农业生产的一系列政策和经济措施。为了缩小工农业产品交换的差价,决定从一九七九年夏粮上市的时候粮食统购价格提高百分之二十的同时,将超购加价幅度增加百分之五十。

  “五·五”时期粮食供应、征购表
              单位:万斤


  “五·五”期间前四年,粮食企业深入地开展了群众性的“双学”运动,进行了清仓查库工作,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使粮食企业的经营管理进一步加强。一九七六年总经营量是一亿零一百八十八万斤,一九七九年为一亿一千五百九十四万斤,提高十三点八,亏损一九七六年一百四十一万元,一九七九年一百一十五万元,降低十八点四。

  “五·五”时期粮食商业指标
              单位:万斤、万元


  一九七六年面粉产量二千九百一十三吨,工业总产值一百三十五万元,一九七九年,面粉产量四千零九十五吨,比一九七六年提高百分之四十点六。总产值比一九七六年提高八点一。

  “五·五”时期粮食工业统计表
              单位:吨、元



  二、粮食商业基层网点
  (一)粮油加工厂。粮油加工厂前身是正棋工厂的制粉车间,当时设备仅有水泥磨六台,日产面粉八百斤,豆油三百斤,由财粮科领导,后归企业公司领导。一九五一年改装了石磨,日产面粉二吨,一九五二年工人用炮弹头改制了四台钢滚,又增建一台石磨,日产量增至四吨。一九五一年在三卡乡设粮油加工分厂一处,同年又在十八站、漠河两乡各建小型面粉厂一处。一九五七年一月正棋工厂粮油加工车间划归粮食商业后,于同年迁至镇内,改称呼玛粮谷加工厂。一九五九年新建七百五十平方米制粉车间,一九六○年正式投产,生产设计能力一万二千五百吨,实际生产能力四千吨。该厂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职工已达八十五人,有磨粉车间、制油车间、制米车间(一九七六年新建四百平方米二楼,因设备不全,一直没生产)、修配车间、木工车间、配电室、锅炉房等厂房。面积达三千五百八十六平方米,并有钢磨三台(苏式一台,德式二台)、油榨十眼(90液压)车床二台、拉丝车床二台、六仓平筛二台、九十五马力柴油机一台、汽车一台,担负着全县粮油加工任务。
  (二)呼玛粮库。成立于一九五六年,是一个独立核算单位,该库前身是呼玛粮站,它是供给粮谷加工厂加工,全县粮食调入、调出的综合库。现有职工五十二人,汽车一台,仓库面积达四千六百三十四平方米,土圆仓八个,输送机二台,年销售量为六十六万七千斤,经营量一九七九年在四千二百四十七万斤。
  (三)呼玛第一粮店。其前身是粮食供应门市部,一九六六年改称第一粮店,是一个独立核算单位。现有职工二十七人,营业室面积二百平方米,设有挂面车间,担负城镇居民粮油供应,一九七九年经营量为五百四十四万斤。
  (四)呼玛第二粮店。成立于一九六六年,是一个独立核算单位。它担负城镇居民和军供粮油供应任务,并设有挂面车间,全员十八人,营业室面积一百六十平方米,一九七九年经营量为五百四十八万斤。
  (五)呼玛第三粮店。成立于一九七七年,是和二粮店一个核算单位,地点设在椅子圈,专为煤矿和发电厂服务,全员三人。
  (六)粮食车队。成立于一九七八年,是一个独立核算单位。有载重汽车四台三十二吨位,职工二十五人,负责粮食商业的粮食运输任务,该队能承担大、中、小修的能力,年运输量在三千二百吨左右,年利润一万元左右。
  (七)鸥浦粮食购销站。前身是鸥浦粮库,成立于一九五四年,它是随着鸥浦、依西肯、开库康、兴安、漠河粮食购销量不断扩大的情况下而设立的,是一个独立核算单位。一九五九年迁至三合站。一九七○年鸥浦公社迁至白银纳,又改为鸥浦粮食购销站。现有职工九人,担负鸥浦公社粮食购销任务。仓库面积为一千四百一十二平方米,一九七九年经营量为七百五十四万斤。
  (八)漠河粮食购销站。是一九五七年成立的,为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全站有职工八人,仓库面积一千一百零二平方米,一九七九年经营量为一百八十万斤左右。
  (九)金山粮食购销站。成立于一九六一年,是独立核算单位,原设金山镇,后随之公社迁往新街基,共有职工四人,仓库面积六百九十平方米,一九七九年经营量为六百一十八万斤左右。
  (十)兴安粮食购销站。于一九六二年成立,与开库康粮站是一个核算单位,有职工四人,仓库面积四百六十一平方米,经营成果并入开库康粮站。
  (十一)开库康粮食购销站。于一九六○年成立,有职工六人,仓库面积一千一百六十平方米,一九七九年经营量为四百九十九万斤。
  (十二)兴华粮食购销站。原属呼玛粮库,成立于一九六二年,现有职工五人,仓库面积一千零八十二平方米,一九七九年经营量为三百九十四万斤左右。
  (十三)东方红粮食购销站,成立于一九六九年,与兴华粮食购销站是一个核算单位,有职工六人,担负公社和金矿人口的粮食购销任务,仓库面积八百平方米,经营量归兴华粮食购销站。
  (十四)三卡粮食购销站。成立于一九六四年,是一个独立核算单位,有职工十人,仓库面积一千一百六十七平方米,一九七九年经营量为一千八百九十六万斤。
  (十五)十八站粮库。原属塔河粮食分局,成立于一九六九年,是一个独立核算单位,它不仅担负着十八站公社粮食购销任务,还负责十八站林业局所有人口的粮食供应工作,一九七六年该库划分出十八站粮店以后,粮食销售任务随之移交给了粮店。一九七一年设立了制粉车间,生产能力日产十吨,共有职工三十三人,载重汽车一辆,仓库面积二千三百五十平方米,一九七九年经营量为一千零二十二万斤。
  (十六)十八站粮店。是一九七六年从十八站粮库划分出来的一个独立核算单位,设有挂面、熟食品加工车间,有职工十二人,营业室面积一百六十平方米,一九七九年经营量为五百八十八万斤。
  (十七)兴隆粮食购销站。成立于一九六九年,是一个独立核算单位,有职工八人,除担负着公社粮食购销任务之外,还负责金矿的粮油供应,仓库面积五百平方米,一九七九年经营量为二百五十七万斤左右。
  (十八)依西肯粮食购销站。于一九七○年成立,是个独立核算单位,有职工四人,仓库面积七百二十平方米,一九七九年经营量三百四十五万斤。
  (十九)北疆粮库。成立于一九七六年,地点在五七农场,是一个独立核算单位,有职工二十人,担负着农牧场和北疆公社的粮食购销任务。仓库面积九百平方米,一九七七年经营量为五百八十一万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