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物资企业 物资企业是衔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和纽带,它独立于生产部门之外组织物资流通,为生产部门服务。我县自建立物资企业以来,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千方百计地组织货源,有力地支援了城乡经济建设的发展。
一九五八年八月成立县工业物资供应部。一九五九年改称县物资科,负责基本建设物资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一九六九年成立县物资公司革命委员会。一九七一年又改称县物资科。到一九七九年末,物资科所辖燃料公司、物资公司、木材公司。共有职工一百六十九人。
一、物资企业的业务
物资企业所经营的物资,主要是用于生产性消费的生产资料。业务范围是根据社会主义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国民经济的原则,积极做好物资货源的组织,物资供应,物资节约,物资企业财务管理,物资消耗定额管理,物资储运管理等项。快速、高效、节省地组织物资流通,当好生产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民生活的后勤,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一)物资的进货与运输。建国初期,我县基本建设物资,分别由贸易公司、五金商店经销或自行外出采购。一九五八年成立县工业物资供应部以后,由黑河工业局等单位按需要供应。一九六○年改为计划供应。物资供应的渠道:一是上级物资部门按计划拨给;二是按计划由生产单位直接拨给。物资的运输分别为水路、公路、铁路三种形式。水路运输由国航承担;公路运输以县运输公司为主,自行运输为辅;铁路运输由塔河转运站接转,然后由公路运到县城。木材公司所用木材,由县林业局组织采伐,统一交货,由木材公司自己的机动船,从黑龙江上运到县城,加工后供应城乡建材。
(二)物资销售。物资销售是物资企业的关键环节,是综合平衡,计划供应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一九五八年以前,由于城乡基本建设较少,机械动力不多,建材和生产资料需要量小,品种单一。一九五八年以后,随着全县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基本建设项目逐渐增多,机械动力不断增加,对建材、机电、轻化等物资的需要量急剧增多,使物资的销售量大幅度上升。一九五八年主要物资销售钢材五十吨、水泥四十五吨、玻璃七十四标箱、油毡纸两卷、轮胎十五套、麻袋四十六条、轴承一百三十五套。到一九七九年末主要物资销售达到钢材七百三十九吨、水泥二千九百九十五吨、玻璃五千五百六十八标箱、油毡纸九千八百九十三卷、轮胎一千八百二十八套、麻袋五万六千六百一十九条、轴承一千七百三十五套。
(三)物资企财管理。企财管理是物资部门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搞好企业的中心环节之一。“文化大革命”前,物资企业的企财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开源节流,经济效果比较显著。“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受极左思潮的影响,曾一度出现企财管理制度混乱,盲目采购,损失浪费。粉碎“四人帮”后,逐渐恢复了企财各项规章制度,损失浪费基本得到克服,费用降低,利润增多,劳效提高,企业越办越好。从一九六二年到一九七九年物资企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如下表:
一九六二年至一九七九年物资企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一九五九年至一九六一年由地区统一核算,县不计算盈亏。
从上表可以看出,我县物资企业进货额、销售额逐步增多,同时为国家上缴了一定利润。进货额从一九六二年的十一万元,到一九七九年增加到五百二十一万元。销售额从一九六二年的十九万元,到一九七九年增加到六百三十七万元。十八年来除有五年亏损外,十三年共向国家上缴利润七十七万元。
二、物资科所辖单位
(一)燃料公司。是一九七八年八月成立的独立核算单位。主要经营煤炭,负责供应工厂、机关、企事业、居民生产生活用煤。每年煤的销量,一般是工业用煤三万四千吨左右,市场用煤一万四千吨左右,其中国拨煤一万二千吨左右,地方煤三万六千吨左右。由于煤炭购销倒挂,形成政策性亏损。一九七九年亏损额达十五万三千元。公司有固定资产,载重汽车一台,北京“130”汽车一台,卸煤皮带运输机十一节,简易煤厂一处。公司内设秘书、业务、计财、储运四个股,职工十八人。
(二)物资公司。是一九七八年八月成立的独立核算单位。负责建材、金属、轻化、机电的物资供应。经营商品品种有黑色金属、有色金属、机电、机械、轴承、工具、电工、仪表、化工、建材、轻工等一千六百多种。年销售量四百万元左右,利润四万元。有营业室、办公室二百四十平方米,物资仓库九百六十平方米,车库四百八十平方米,载重汽车四台。固定资产总值二十五万七千元。公司内设财务、事务、机电、金属、化工、保管、运输七个组,职工四十一人。
(三)木材公司。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五六年,归县联社领导,负责供应城镇和黑河轮船的木柈子。一九五六年从县社分出,划归县贸易公司领导,改称木材营业部。经营木柈子、原木、板方材。年销量木柈子四千个,原木一千立方米,板方材五百立方米。一九五七年至一九五八年与制材厂合并,归县工业科领导。一九五九年改称县煤木站,归县商业科领导,经营木柈子、原木、市场用煤。年销量木柈子五千个,原木二千五百立方米,原煤五千吨。一九六○年将木柈子经营业务移交给制材厂,将煤木站改建成煤业建筑工业器材公司,经营煤炭、炭材、五金、交化、石油等物资。年平均销售一百万元。一九七一年改称县煤炭公司,经营木柈子、煤炭。年销量木柈子五千个,煤炭一万三千吨。一九七二年恢复木材公司,经营原木、板方材、木柈子。一九七七年建制材车间七百平方米。到一九七九年末固定资产有集材专用拖拉机三台,六吨自走吊车一台,二百四十马力机动船一艘,汽车两辆,固定资产总值六十万元。累计上缴利润三十四万五千元。职工一百一十人。
(四)农村物资网点。一九七九年在兴安、开库康、依西肯三个公社建立了物资供应网点。因是新建,规模较小,还未正式纳入国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