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科学技术队伍 党和国家为了发展边疆科学技术,加速边疆经济建设,每年都陆续分配一些大专或中专毕业生到我县工作。他们在各条战线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都程度不同的受到审查或迫害,影响了科技人员积极性的发挥。县委认识到,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势必影响科技事业的迅猛发展,与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形势要求很不适应。因而决定整顿与健全科研机构,大力发展科技队伍。首先,落实了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对于过去受审查的科技人员,结论错了的一律予以纠正,冤、假、错案予以平反昭雪。对有的科技人员,用非所学的问题,逐步调整,予以解决。其次,恢复技术职称,建立技术岗位责任制,建立定期考核和晋升制度,对有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予以表彰奖励。保证科研人员每周有六分之五的业务工作时间,不抽调科技人员参加与科研无关的活动。第三,加强中、小学教师的教学研究工作,办好业余科研,支持科技人员的业余学习和自修。注意发现人材,不拘一格选用人材,不断充实科技队伍。第四,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调整、充实了科研机构的领导班子,逐步配齐人员。第五,注意搞好科研单位的后勤工作,使科技人员专心致志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减少后顾之忧。由于各级党委注意加强对科技队伍的领导工作,使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聪明才智、创造性和主动精神得到充分的发挥。现将全县科技队伍状况统计如下:
呼玛县科学技术队伍情况统计表
一九七九年末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