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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镇职工生活

第二节 城镇职工生活


  建国三十年,呼玛县的职工队伍不断扩大,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职工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有了显著的变化。
  一九四九年建国时,呼玛县的职工(不包括金矿)只有二百二十五人,年工资总额为五万六千元,平均每年每人收入二百四十八元八角。一九七九年职工队伍增加到八千七百一十人,工资总额为七百一十四万六千元,平均每年每人收入八百二十元零四角,职工队伍比一九四九年增长三十八点七倍,职工每人年平均收入比一九四九年增长百分之一百八十八。
  一、工资
  呼玛县是九类工资地区,国家为了照顾边疆职工生活,全县分四种类型分别给予了地区津贴。边远的漠河、兴安公社地区津贴百分之五十五,十八站鄂族公社和鸥浦公社所在地地区津贴百分之四十五,兴隆东方红公社地区津贴百分之四十,其余各公社农林场矿、企事业单位地区津贴百分之三十五。同样级别工资收入比内地高。现将国家机关、卫生技术、农业技术、中学教员、小学教员的工资,按我县现行最高和最低级别,以地区津贴百分之三十五和百分之五十五计算列下表:

  国家机关



  生技术



  农业技术



  中学教员



  小学教员



  建国初期呼玛县的职工实行供给制,后由供给制改为工薪分制。一九五五年国家实行工资改革,我县一九五六年由工薪分制改为工资制。一九五九年有百分之五的职工工资得到上调,一九六三年又有百分之四十五的职工提升工资,一九七一年对全民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中一九五七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三级工,一九六○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一九六六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的工资普遍提升一级。粉碎“四人帮”以后,随着全国工资的调整,一九七七年有百分之四十的职工工资升级。一九七八年有百分之二的职工工资升级,一九七九年又以百分之四十的升级面,调整了职工工资。几次工资的调整,增加了职工收入,提高了职工的生活水平。职工手中持币量逐年增多,一九七九年末全县职工存款达二百万元,平均每个职工存款二百四十一元三角,少数职工存款上万元。收音机、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所谓“四大件”普及到了职工每个家庭。有的职工家庭有三、四台自行车,由建国初期徒步上下班,现在变成了自行车化;大部分职工家庭成年人都有手表;有的家庭不仅有收音机还有电唱机、收录音机、电视机等较贵重用品。日用家具,应有尽育,不少职工家庭有写字台、大衣柜、五斗橱、沙发椅、小茶几、炕琴、偏柜等,至于穿衣镜、梳妆台、茶盘、暖水壶、坐钟、挂表、花瓶等家家陈设一新;大部分家庭以绸缎替换了棉线布被褥面,铺盖完整鲜艳,多数有冬夏两套至三套行李。穿着很少有穿棉布衣服的。毛、针织品随用随购,多数家庭有毛毯,大部分人有毛衣毛裤;饮食比较丰富,营养价值有显著提高。主食面粉,鱼肉蛋类逐步达到随吃随买,蔬菜类基本满足需要,职工吃、穿、住、行大有改善。
  二、就业
  建国三十年来,工农业生产的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行业的迅速增加,职工子女陆续就业,家属纷纷走出家门,参加社会劳动。很多职工家庭由过去一人挣工资,抚养五六口人而变成两三个人挣工资,只抚养两三口人。还有许多职工家庭人人都工作。从一九七○年到一九七九年的七年中,全县职工子女就业达二千一百五十一人。一九六五年以来,职工家属到国营或集体单位就业的有三百余人,到街道参加劳动的有一千三百多人。就业的人员多,吃闲饭的人员少,职工生活越来越富裕。
  三、居住
  建国初期城镇职工住宅比较简陋。都是卧木、立木、板夹泥等房屋,灯笼板的盖,透风的墙,冬不保温,夏不凉,窗小不明亮,土地灰尘扬;有的老少三辈挤一炕,还有漏雨的房。从一九五六年陆续盖房加以解决,尤其是一九七一年到一九七九年九年时间,共新建职工宿舍九万三千零三十八平方米,绝大部分是砖木结构,天棚地板大玻璃窗,质量优良。人平均占用面积七点九平方米,有老少间、会客室,宽阔整洁。一般室内有水井。改变了职工居住条件。
  四、福利
  我县职工除享受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和公费医疗外,同时还享受本地较高的福利待遇。每个职工可以享受百分之三十五至百分之五十五地区津贴补助;每个职工每年发给四十七元冬季取暖补助费;双职工七周岁以下的子女,都可以进托儿所、幼儿园,减轻了职工的家务负担,使其一心为四化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