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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三反”、“五反”

第三节 “三反”、“五反”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发出了开展增加生产、厉行节约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伟大号召。这是一场反对资产阶级腐化堕落的政治斗争,也是对资产阶级向工人阶级和中国共产党所举行的猖狂进攻的一次坚决的反击,是关系革命成败,关系全党、全军、全体政府工作人员和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大问题,是关系保证革命的胜利,保证国家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的伟大的政治斗争和经济斗争。
  一九五二年二月呼玛县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开展了“三反”运动。同年二月六日在县委领导下,成立了节约检查委员会,由县委书记邢化杰同志任主任,组织部部长孙玉珍为副主任,张玉峰、赵亚、高岩、高广志、周连仲、钱淑芳、金文亭、孔庆田、鲍广德等同志为委员。下设办公室和财政检查小组。运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二月五日至三月十日为前阶段,主要是学习,提高认识,揭发检举,检查,坦白交待;十月三日至十一月二十二日为后阶段,主要是组织处理和组织建设。
  在运动中,一切有贪污行为的,除罪大恶极者外,如能作自动地彻底坦白,重者可以酌予减罪,轻者可以免予治罪,还能检举其他贪污份子的,则可视其情况将功折罪。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工作人员,无论化大公为小公,虚报冒领,对上级财经机关打埋伏,专款不专用,超制度支出,公私不分的,都要忠实地详细地说明情况。一切有铺张浪费行为的工作人员,都要在群众面前进行公开检讨,不仅揭露浪费事实,而且说明浪费的思想根源。一切犯官僚主义错误的工作人员,均在群众面前进行了公开检讨,面对面地听取群众的批评。
  为了迅速地彻底地揭露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严重现象,除了犯错误的同志进行检查之外,还开展了群众性的检举活动,并把检举行动提为爱国的行为,有功者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为了保证检举人的安全,规定了口头的、书面的、具名和不具名的、公开和秘密的揭发均可,使运动不断深入地发展。
  县直各单位参加“三反”运动的为三百七十八人,有贪污行为的三十八人;公私不分的十一人。其中贪污东北流通券千万元以上四人,百万元以上千万元以下的二十三人,揭发出贪污总款额为八千九百七十九万七千二百二十三元;查出损失浪费合款三亿六千二百万元。对犯有贪污性质错误的人,采取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其中大多数情节较轻的或坦白交待、立功自赎的都给予批评教育,从宽处理;对极个别的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又拒不坦白的,分别给予了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理。
  “三反”运动,教育了干部,团结了群众,严肃了国家法纪,保持与发扬了廉洁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革命之风,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由于没有经验,所以把一些好同志误为“大老虎”进行反省批判,尽管不久得以纠正,也伤害了同志的感情,打击了工作积极性。
  在机关、企事业内部开展“三反”的同时,在社会上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运动。呼玛县工商业多是一家一店或小手工业,所以没有揭发出大的问题,只是暴露了国营贸易公司负责烟酒的店员和个体小商店拉拉扯扯,按批发价格超付白酒,从中贪污百万元东北流通券,及有的小手工业者漏税和偷工减料,加工不合格等问题,按着党的“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的政策进行批评教育,补缴了一九五一年的漏税。“五反”斗争教育和改造了小工商业者和小手工业者,使他们严格遵守人民政府的法令,老老实实地沿着社会主义的道路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