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四章 呼玛县境内中苏边境事务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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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与苏联阿木尔洲斯括沃罗金诺、得格达、施玛诺夫斯克、斯沃波特四个区相对。中苏两国人民在过去的三十年的时间里,曾经有过愉快、友好地交往,迄今使人难以忘怀。但是,由于苏联政府奉行霸权主义,在边境上多次挑起蚕食我县领土的事件,我们本着友好相处的原则,通过会晤提出警告,然而苏联边防军把这些警告视为软弱可欺,步步进逼,加紧蚕食我国领土。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我边疆军民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捍卫了祖国神圣领土的完整。
一八六○年不平等的北京《中俄续增条约》规定,在黑龙江、乌苏里江地段,中俄两国以江为界。订约至一九四五年,双方一直是按照主航道中心线划分江中岛屿归属并行使行政管辖权。在主航道中心线我侧共形成岛屿一百二十七个(组)。清朝和中华民国时期,这些岛屿均归当时我行政当局所设的卡伦、国境监视所或警察分驻所管辖;满洲国时期,上述岛屿则先后归警察署、国境监视队、国境警察队管辖。
一八八○年(光绪六年)清政府开始在黑龙江上游建立常设边防机构,在我县境内沿江设十五卡,并在呼玛、漠河两地设总卡。当时的卡伦不仅是具有边境防守和对外交涉任务,同时也代替政府在当地行使一切行政管辖权。随着政权和行政区划的变化,以后边防机构的形式和名称也不断更改,至东北解放前夕,满洲国当局在我县境内设呼玛、鸥浦、漠河国境警察本队三个、中队六个、小队四十三个,有警察八百余人。守卫国境,抵制苏联红色政权的影响,维护满洲国的领土主权。就按不平等的北京条约规定,我国政府对这些岛屿拥有主权,也是无可争辩的,我边民在中国领土上从事生产活动是正常的,是历史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