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表彰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单位

表彰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单位


6月9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表彰全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标兵
单位的决定》,对3年来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铁力市、嘉
荫县、伊春区、友好区、汤旺河区授予全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标兵单
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