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概况
精神文明建设概况
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三大创建活动。创建
文明城市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重点,坚持利用英模报
告会、社会公益广告、参观爱国主义基地、观看有关影片等形式,对市
民进行文明意识、文明公约、文明守则的教育。
开展“做文明的伊春人”、“创建文明城”、“创建文明村镇”、
“创建文明林场”和《伊春市公民文明公约》、《伊春市民文明守则》
进宾馆、进社区、进课堂活动,评选出了10佳文明市民标兵。
在窗口行业中开展“公示制”、“承诺制”和“我为林城添光彩”、
“满意在林城”活动;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开展创评“文明业户”、
“林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在经济杠杆部门中开展“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树行业新风”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作业活动;在妇女、青少年
中开展“五好文明家庭”、“青年文明号”、“向不文明行为告别签字”、
“做林城文明青少年”活动;在当地驻军中开展“军警民”共建共育活动。
经过纵向、横向协调,多方形成合力,发挥各自优势,推动了整体创建活
动的深入,全市相继获得1999年、2000年“全国双拥模范城”两连冠、
“第三届全国城市综合治理先进市”等光荣称号。
文明村镇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市共建成省级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区
4个,省级文明单位标兵8个,省级文明单位81个,省级文明村1个,表彰
了市级文明单位标兵33个,市级文明单位217个,市级文明小区1个,市级
文明村7个,市级文明路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