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
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
建立和完善非国有经济代表人士工作调查制度、培训制度、联系制
度、走访制度。全市非国有经济代表人士队伍达140人。
建立市级领导与非国有经济代表人士联系制度,市级领导与42户
非国有经济代表人士结成联系对子。市级领导为联系对子解决场地、
原料、用电等疑难问题60余项;协调金融部门为企业融资500多万元;
协调有关部门补发统战对象工资、药费、困难补助、劳动保险等10余
项遗留问题。
引导非国有经济代表人士参与光彩事业,为经济建设服务。全市参
与光彩事业非国有经济代表人士达1650人,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9500人。
有3家非国有企业代表被评为全省“光彩企业家”,其中1名被中央统战
部确定为全国非国有经济代表人士。
切实加强对工商联党组领导,充分发挥民间商会的作用。在全市调
整资本结构过程中,统战部与工商联建议市政府组织召开非国有经济大
户与出售、出租、股份制改造企业见面通报会,市委、市政府安排了由
市工商局牵头召开对接通报洽谈会,使这些大户对企业充分了解,提高
了购买和参股国有企业的积极性,年内,非国有经济企业租赁、参股、买
断国有中小企业35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