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民族宗教工作

民族宗教工作


协调解决民族、宗教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全市有10个区政府拨发
专款82万元,修缮10处清真寺。伊春区主要领导亲自协调解决了回民
墓地问题。
加强同少数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联系,积极推荐少数民族干部
担任各级领导职务,推荐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上层人士担任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发挥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全市副处级以上少数民族干部
61人,宗教上层人士52人,建立了63人的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
严格掌握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管理。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召开全
市天主教工作会议,采取各项措施,有效地防范和抵制天主教境外势
力的渗透。依法取缔4处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协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深
入细致的工作,消除了外地伊斯兰教突发事件在本市造成的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