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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1868件次,查办违纪违法案件469件,其
中大要案318件,占案件总数67.8%。立案涉及593人,其中,县(处)
级15人,乡科级干部329人,结案处分590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90人,
给予政纪处分432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
损失230万元。
市纪委(监察局)全年自办案件55件,结案率100%。其中,大要
案18 件,占案件总数的33%,查案挽回经济损失102万元。
在查办案件中,坚持领导靠前指挥,实行全委包案。突出重点,着
力查处破坏“天保”工程实施的案件、政法干警在“打黑除恶”斗争中
的失职渎职行为、亏损企业中的违法违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