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
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
全市各级政府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兑现新的抚恤标准,做到不拖欠,
不断档。个别经济环境较好的区在兑现新标准基础上,给在乡老复员军
人每月加发10元钱。
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认真筹集,按时兑现。
继续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通过捐赠活动和结对帮扶活动共筹措资
金、物资折合人民币120万元,为在乡老复员军人新建和购买砖房64户、
150间,维修116户、248间。并为636名在乡老复军人解决医疗费不足等
问题。在全省“爱心献功臣行动”检查评比中,本市被评为全省第3名。
义务兵安置继续实行以政府指令性为主要方式,全市有1007名退役
士兵全部安置完毕,保证了退伍义务兵的第一次就业。
加强对军休干部管理和服务,积极为老干部核销医疗费,解决实际
问题。干休所成立党支部,经常组织老干部过组织生活,并购买电视机、
影碟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