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概况

伊春森林支队

概况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森林总队伊春支队,始建于1953年3月。
前身依次为伊春护林分队、护林警察大队、森林警察支队。
1999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调整森林部队领导体制,黑龙江省伊
春市森林警察支队改为黑龙江省伊春市森林支队。担负森林防火、灭火、
保卫森林资源,依法执行国家赋予维持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的任务。支队
下辖嘉荫、乌伊岭、五营、友好、机降、金山屯、带岭等13个中队(含直
属警通中队),1个教导队,1个卫生队。
2000年,武警伊春森林支队被武警总部评为“三无”(无事故、无案件、
无严重违纪)先进单位、被省总队推荐出席省政府护林防火先进单位。机降
大队被总部通令嘉奖,嘉荫大队一中队、新青大队二中队被总队记集体三等
功,有4个班荣立集体三等功。支队政治处宣传股被总队评为先进股室,友
好大队二中队、机降大队一中队、乌伊岭大队一中队、嘉荫大队一中队被总
队评为基层建设先进单位。
全支队评出基层建设优秀士兵135 名,全年有46名官兵加入党组织,65
名官兵加入团组织,43名官兵荣立三等功,产生4个先进党支部,13名优秀
共产党员,6名先进党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