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采取新举措
工程质量管理采取新举措
对工程质量实行责任状管理。由市建委质量监督部门同建设单位、施
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3方签订《建设工程责任状》,明确3方责任,年
终由质量监督部门统一考核,达不到责任状要求的追究质量责任。全市
在建项目全部签订《质量责任状》,签约率100%。
开展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对在建工程的基础、主体、构配件、屋面、
卫生间、暖气等,分阶段进行专项治理,通过采取联检、抽检和互检的
方式对154项在建工程(96万平方米)进行检查,合格率97.83%,与上年
相比,提高10.33个百分点。 把群众关心的质量通病问题列入
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从规范施工、建筑材料使用以及设备安装等方面
把关,在施工中派专人负责对质量通病进行监督,从根本上解决质量通
病问题。
对建筑装饰装修,钢、铝、塑门窗加工安装及屋面防水施工队伍进
行严格管理,杜绝了无资质队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