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环境保护
概况
伊春市环保工作以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
保护并重,环境保护纳入伊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实施。实行
县(市)区长、重点污染源企业环保目标责任制,突出重点,环境保护
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实行“一票否决权”。
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推进城市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和污
染治理项目建设,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有效加强,环境保护支撑
能力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全市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基本得到控制,部分城镇和地区的环境质
量有所改善。
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中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
考核的相应指标,环保综合指数(W值)完成值为95.93%,比省下达的
目标值提高11.9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