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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市以“3·15”活动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消法》、《条例》、
“明明白白消费”等活动。全市各级消协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站36处,出动
宣传车58台次,印发宣传材料和宣传单10万余份,设置宣传版106块,现场
受理投诉108起,解答消费者咨询服务300余人次。
  在广播,电视上共播出宣传专栏203期,在报刊上开辟专题宣传专栏58
期,在《伊春有线电视台》利用滚动节目播发主题宣传口号和警示标语116
条次。
  各级消协参与市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活动21次,对商业、农贸市场、农
用物资市场进行专项检查,收缴假冒商品40多种,假烟3000余箱。
本年,全市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81起,接待消费者来信来访
358人次,支持起诉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8 7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