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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
会相适应。
  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对全市80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对基层
宗教团体、教职人员和场所负责人进行全面审查登记,通过审查登记进一
步掌握各情况,为继续开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根据省宗教局转发省基督教两会制发的《黑龙江省施洗办法》和《关
于禁止基督教外来人员在我省办班、募捐的有关规定》,在全市开展监督
和检查,使基督教超常规乱传教、乱冼礼、乱聚会的发展局势得到控制。
  制止和驱逐1起由3名四川藏僧和3名哈市无业人员流窜到本市乌马河区,
以看病、讲法为名进行的非法宗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