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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助残”募捐款达100万元

“爱心助残”募捐款达100万元


12月4日,市委、市政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黑政办发[2001]71号《黑
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爱心助残”募捐活动的通知》精神,决
定把“爱心助残”募捐和“扶贫解困”募捐活动一起进行,将募捐总额的25%做为
助残基金。在市委、市政府的号召下,全市党员干部积极带头,社会各界热烈响
应。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共为残疾人事业捐款100万元,
促进了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