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概况
年末,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695件(次),立案
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443件,完成全年案件目标数的106%。在立案案件中,党员
案件343件,监察对象案件413件。其中,组织人事类案件3件,占0.7%;政治类案
件3件,占0.7%;经济 类案件219件,占49%;失职类案件139件,占31%;侵犯党
员权利、公民权利类案件5件,占1.1%;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案件18件;违反
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24件,占5.4%;涉及政府机关的案件104件,占23%;事业单
位案件49件,占11%;企业单位案件260件,占59%;农村案件12件,占2.7%。在
443件案件中,大要案件280件,占案件总数的63%;自办案件421件,占案件总数
的95%。结案443件,结案率100%。
结案处分541人,其中县处级13人,占3%,乡科级干部306人,占69%,一般党
员干部144人,占33%,其他人员78人,占18%。给予党纪处分的192人,其中党内
警告60人,党内严重警告46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27人,开除党籍58人。
给予行政处分的387人,其中行政警告123人,行政记过84人,行政记大过77人,
行政降级11人,行政降职4人,行政撤职33人,开除留用察看42人,开除13人。通
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16.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