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行政执法监督

行政执法监督


年初制定了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分解细化各县(市)、区政
府和各市直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责任和目标,并在全市范围内层层建立行政执法责
任制,保证政府法制监督工作的有的放矢和有效落实。
开展了国旗法、行政复议法、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
情况检查或抽查 ,主动纠正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5件;认真办理群众举报案件,受
理的4起举报案件均及时、合法、公正地进行了处理;与市森林资源、土地、人防
等部门共同协作,促进了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开展林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问题的调
研,并向市政府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加强对有关文件、报表、重大决定、工作
计划和总结的备案、汇总、统计等工作;开展全市行政 执法责任制情况的自检自查,
并进行严格的评议考核,努力做到责任到人,有奖有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