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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制定行政审批制度管理规章制度,下发《伊春市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暂行
办法》。在学习牡丹江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现场会精神后,进一步加大了行政
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市政府56个部门和单位的1460项行政审批事项,保留488项,
减少972项,精减比例66.6%,其中市本级由88项减为7项,精减比例为92%。市人
事部门在这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对原有的27项审批事项进行精减,仅保留8项,
精减幅度为70.4%,超过了市政府部门平均减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