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工国有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
森工国有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
运用森工企业富余职工一次性安置政策,通过本人自愿的原则,对出再
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和企业的富余职工进行一次性安置。重点解决森工院墙
企业中的富余职工和整体出售的15户林业电所职工。为24 919名富余职工进行了
一次性安置,发放安置费39 863.8万元。10月份全市开展第二批一次性安置工作,
重点解决试点企业中心托管期满的职工,本次共审批14 426人,发放安置费23 663.2
万元。通过积极有效的运用上级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全市下岗职工出再就业服务中
心后就业安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