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按省委、省政府部署,制定下发《伊春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信访工作
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于4月16日、6月30日、9月3日分别召开
常委会议、常务会议专项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分析信访形势,排查群体矛盾,
部署信访任务。市领导认真执行接待日制度,共接待个人上访14件次、集体访17
批次。每季排查一次群体矛盾,及时上报排查结果,并在信访高峰时期对带有突
发性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控制信访局势。全年下发信访督办件32件,直接发到县
(市)区、局党政一把手,限期办理,确保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