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确保畜禽生产健康发展
依法行政确保畜禽生产健康发展
贯彻落实《草原法》坚决制止非法开垦草原行为。全市共查处违法案件
9起,其中嘉荫县4起,铁力5起。积极推进草原承包责任制。全市草原面积18.5万
亩。落实草原承包经营面积7.1万亩,占草原面积39.4%。制定了《伊春 市退耕还
草实施方案》,落实退耕还草面积2500亩,超过了省下达730亩退耕还草任务。
坚持依法制疫,把《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例》、《黑龙江省动物防
疫条例》真正纳入法制轨道。通过“一法一例”的贯彻执行,使全市防疫工作规
范化、法制化。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加强兽药管理,查处假、劣、兽药及生物制品案件20
余起;没收、销毁兽药价值13 000余元,并取缔一个黑药店。
落实《种畜种禽管理条例》,搞好繁育改良工作。繁育改良完成奶牛冻配任
务1322头,黄牛冻配任务1221头,改良猪12 443头。改良马1042匹,改良山绵羊
6224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