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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实施森林分类经营

继续实施森林分类经营


根据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对森林分类经营做了进一步调整,将全市
303.4万公顷林业用地划分为禁伐区、限伐区、商品林经营区。其中禁伐面积90.8
万公顷,限伐区面积133.7万公顷,商品林经营区面积为78.9万公顷,分别占林业
用地面积的30%、44%、26%。根据国家林业局下发的《东北、内蒙古天然林资源
“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各林业局已制定本局的“天保” 工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