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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总公司机构改革

电力总公司机构改革


2001年底,市政府决定撤销伊春市电业局,将其更名为“伊春市电力总
公司”暨“伊春林业管理局供电局”。
按照市政府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伊春市电力总公司完成
了对国有企业“ 电力设备厂”、集体企业“经贸公司”和“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股份制改造,实现了国有企业的退出。
电力总公司现有机关室、处、委、部21个(81人),基层单位10个(497人),
供电分局13个(1198人),固定资产97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