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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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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在改进服务、优化结构、规范监督上狠下功
夫,在坚持一业一会的基础上,积极培育、支持行业协会和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全市共办理行业
协会15家。开展了对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对问题较多的教育类、文化类、体
育类等2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其下发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送达通知
单》,对符合条件的21家给予重新登记。完成了全市80%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在11月
20日召开的“全省先进民间组织管理表彰大会上,伊春市房地产协会、伊春市剑桥学校等6个民间组
织受到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