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市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查办案件的力度不能减,坚决防止案
件下滑”的要求,坚持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 784件,立案查处444件。
其中,党员案件346件,监察对象案件379件。大要案件281件,占案件总数的64%。结案444件,结
案率为100 %。处分违纪党员干部54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8人,乡科级干部312人。通过查办案件
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在查办案件中,坚持正确处理预防和惩治的关系,做到惩防并重。
坚持发挥案件工作的治本功能,做到标本兼治。坚持加强案件管理和案件审理工作,做到依纪依
法办案。坚持既坚决惩治腐败,又维护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有效地提高了办案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