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妇女转移就业进程
推进妇女转移就业进程
在农村,大力发展“打工经济”。全市建立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15个,妇女劳动
力转移基地9个,形成市县乡妇联上下互动、资源共享的妇女劳动力转移服务体系。通过统一建档、
专人护送,做好服务,保护权益等措施,规范有序转移农村妇女劳动力10 022人。在城镇, 优化下
岗失业妇女创业再就业环境。完善以政策咨询、技能培训、信息服务、职业介绍为主的妇女就业服
务网络,全市成立11个妇女再就业指导中心,举办创业再就业培训班44期,培训下岗女工3 453人。
同时,以“巾帼社区服务工程”为载体, 把社区服务作为安置下岗失业妇女的主渠道,扶持创办巾
帼社区服务实体146个,创建巾帼社区服务示范区8个,巾帼社区服务岗位257个。通过举办劳动用
工招聘大集,扶持下岗失业妇女发展种养业、承包荒山荒地等自营经济,拓展妇联家政服务领域等
方式,全市共帮助2 786名妇女实现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