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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判

行政审判


2005年审理行政诉讼案件126件,执结行政执行案件1 219件。市中院审理二审案
件35件,审结35件,其中维持原判或裁定的21件,占二审受案量的60%;改判7件,占二审受案
量的20%;发回重审4件,占二审受案量的11.4%;撤诉3件,占二审受案量的8.6%,更审改判率
为31.4%,比上年提高8个百分点。平均审限40天,比上年提前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