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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对市中心城区门面房及各大商场进行调查摸底。
与市工商、物价、财政、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与工商局、公安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租赁
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报纸向社会发表开展租赁管理工作的通告,印发租赁管理工作流
程及提供要件宣传单。提高广大市民和租赁户对租赁管理工作的认识。建立为民服务网站,通
过网站向社会发布各类房屋买卖信息,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实行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