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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


2005年,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增设“缴交科”、“基层管理科”,对各县(市)、
区的住房公积金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定期到各区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常性开展
公积金归集、催缴和执法及宣传等项工作。深入到应缴未缴和欠缴公积金的单位,宣传《住房公
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催缴工作。全年全市公积金归集完成5 911万元,完成年
计划的166%,全市公积金归集余额达到20 838万元。完善和细化《贷款程序》、《贷款须知》,
实行 “贷前谈话”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和全过程管理。引入贷款担保竞争机制,强化与相关单位
相互之间的制约,把防范风险的措施落到实处。2005年,全市新放贷款970份、3 984万元。市中
心区和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均突破亿元大关,分别达到10 515万元和11 964万元。全年购买
国债3 000万元,国债总额已达5 700多万元。资金使用率市中心区达68%,全市达59%。进一步规
范公积金提取工作程序,全市提取使用公积金1 328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2%。创制了“住房公
积金票据‘收存转’明细账”等10余个相关账簿和表格,修改完善并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强化
了内业管理,使每笔资金运行各程序环环相扣、各岗位互相复核、各环节相互监督制约。住房公
积金管理中心被省建设厅授予“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先进城市”荣誉称号。(李志敏
董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