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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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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伊春市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环保超前服务有关规定》,从国家产业政策、总量
控制、选址、生产工艺等方面进行项目预审。共受理申请项目70个,为企业立项出具环保初步
审查意见16个,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建锅炉、矿产开发等项目3个,建议重新选址项目
2个,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3个。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清查,限期
整改项目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