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实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月检月报制度,对全市21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专项
整治,共清理袋装木耳养殖户78家,清理沙场3处,搬迁企业6家,关停企业5家,整治后6处地表
水水质达到II类标准,15处地下水源地水质达到I类标准。全市治理改造锅炉90台,拆除烟囱47
根,新创建烟尘控制区6处,总面积118.86平方公里,覆盖率达75.43%,在全市普遍推广使用柴
油清洁节能添加剂和乙醇汽油,汽车尾气达标率达76.21%。开展 “两考”期间噪声综合整治,
确保考场周围环境质量。新建市级安静居住小区10个。将300公斤废弃危险化学品转移出市,危
险废物处置率达100%。收贮14枚废弃放射源安全转移到省库存储。对伊春电力公司、联通、移
动通信公司等重点行业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进行申报、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