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维军权”工作
做好“维军权”工作
针对军人军属涉法问题不断增多的实际,军分区坚持把“维军权”工作作为己任,
尽职尽责为军人军属排忧解难,努力推动部队的安全和谐发展。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
“维军权”机制。确定将试点单位放在驻军部队多、拥军基础好的嘉荫县。经多方协调,嘉荫
县委、县政府、县人民法院与部队联合发文,在嘉荫县人民法院成立了由该院一名副院长具体
负责的“军人军属权益纠纷合议庭”。《黑龙江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规定
(试行)》下发后,政治部及时协调市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等11个单位,成立了伊春市维护
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军分区所属17个县(市、区)人武部建立了“法
律咨询站”,均协调地方建立了“一组一庭”,开通了148条法律服务热线,形成了纵横交错、
实效明显的法律服务网络。二是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发挥“维军权”效能。军分区在“维军权”
工作中既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又发挥好领导指导的职责,注重解决家在外地官兵家中遇到的
涉法问题。三是加强研究探索,努力拓展“维军权”渠道。受“两大环境”影响,为维护官兵
及家属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履职尽责创造良好和谐的氛围。提高官兵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
能力,结合“五五”普法活动,有针对性地设置普法教育内容,采取办班集训、院校培训等方
式,加强基层法律骨干的培养。邀请地方司法、法院人员到边防连队搞巡回普法活动,官兵受
教育面达到95%以上,先后有100多名官兵获得了法律函授证书。随着“维军权”工作的深入开
展,到军分区及所属单位求助咨询的人员较多。有的复员退伍军人曾参加过战役战斗负伤,有
的退伍金得不到及时足额兑现。协调地方政府、民政部门,想方设法给予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