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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

刑事审判


2008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740件,其中21个基层法院共收一审
刑事案件715件、999人,比上年上升43件、154人。其中涉财犯罪人犯251件,380人;涉林犯
罪62件、133人;涉毒犯罪6件、9人;邪教犯罪2件、6人;抢劫、强奸、窝藏犯罪55件、73人;
伤害等其他犯罪222件、255人,其中未成年人犯67人,占总犯罪人数的6.9%,判处5年以上人
犯128人,重刑犯占总犯罪人数的13.29%,判处缓刑380人,管制28人,拘役35人,免处32人,
占总犯罪人数的49.32%。一审刑事案件平均审限由45天缩短为30天。中院受理二审案件45件,
审结3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