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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判

行政审判


2008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41件,结案139件。其中一审案件受理98件,审结98件,
审查行政非诉案件241件,裁定准予执行239件。市中院受理二审案件43件,审结41件,其中
维持原判的34件,占二审结案的82.9%;改判案件2件;发回重审4件,占二审受案里的14.36%;
撤诉1件,占二审受案里的2.43%,重审改判率为14.36%,比上年的5.35%提高了9.01个百分点。
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件,促进赔偿义务机关增加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