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棚户区改造
概况
2008年,伊春市大范围开始实施棚户区改造,率先争取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试点贷
款资金5 000万元。市政府组织赴辽宁阜新、抚顺等地学习棚户区改造考察组,专程赴铁岭等地
参观学习,开拓创新思路,借鉴先进经验,为棚改实施奠定基础。按照省、市实施棚户区改造
的要求,成立了棚户区改造组织领导机构,组建了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制定出台《伊
春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伊春市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政策规定》,启动了美溪棚户区改
造试点,开展了棚户区改造“百日攻坚战”活动,推行“宜楼则楼,宜平则平”,采取超常举
措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全过程、拉网式跟踪检查、督促指导等,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的
落实。2008年,共完成棚户区改造54.8万平方米,为计划的109%。其中实施“宜平则平”改造
8万平方米。新开工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其中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26.7万平方米,已
竣工33万平方米。棚户区拆迁9 280户,回迁安置2 233户,安置面积14.2万平方米。全面完成
了省、市确定的棚户区改造任务目标,全市近万户居民告别了棚户区。